上星期我跟老婆有口角,導火線是我說她是『婦人之仁』。
事情是這樣的:
我們上個周六或日想去南部拜拜﹝要跟神明祝壽﹞,依照慣例,我們會連絡幾個比較熟識的師兄姐看他們要不要一起前往。
其中有一個A師兄原本要跟我們一起去,但是因為他兒子說工作太累,所以建議我們改期。
我老婆心軟,想說既然如此,那就改期吧!就私下去跟“長官”商量要改期﹝擲杯﹞,言明原因。
我知道後非常不高興,我認為要以大局為重,六個人只有一個人不能去,原因還是“個人因素”﹝其實A君的兒子星期天休息,只是不想當司機﹞,不能讓多數人去遷就少數人,況且此列一開,以後更難整合要一同外出的出發日期。
我跟老婆說不可以有『婦人之仁』,當妳一直退讓,以後就變成我們不講理《積非成是》,不懂得體貼。《A君對他兒子在我們其他人看來是溺愛》
“姑息養奸”~~道理大家都懂,但是不好做到。老婆說我不夠圓融,我是寧可讓大家先了解原則,該堅持就要堅持。
A君師兄跟其他師兄姐抱怨說我“不通情理”,但是他也不得不佩服我的執行力。
其實很多事都是這樣,與其要事後才來收尾,倒不如一開始覺得不對勁時就當機立斷。
對陌生人客氣是禮貌,對熟人包容是維護,但是如果人家拿你(妳)對他(她)的“好”來欺負你(妳),你(妳)該忍氣吞聲嗎?
我是無辜的~喵喵!
一匹狼跑到牧羊人的農場,想撲殺一隻小羊來吃。牧羊人的獵犬追了過來,這隻獵犬非常高大兇猛,狼見打不過也跑不掉,便趴在地上流著眼淚哀求,發誓牠再也不會來打這些羊的主意。獵犬聽了牠的話語,看了牠的眼淚,非常感動與不忍,便放了這匹狼。想不到這匹狼在獵犬回轉身的時候,縱身咬住了獵犬的脖子!幸虧主人及時趕來,才救了獵犬一命,但獵犬也流了很多血,牠傷心地說:「我不應該因狼的謊話而感動的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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